德邦15萬包裹被銷毀僅賠300元 快遞賠償鉆法律空子?
非常在線2019年8月22日消息 日前,“德邦快遞15萬包裹被銷毀僅賠300元”的新聞引起外界廣泛熱議。表面上看是快遞員失職、公司賠償多寡的問題,但實質上映射出相關法律滯后情況下,高速發展的快遞行業屢現理賠糾紛暴露制度缺陷。
15萬包裹被銷毀僅賠300元
近日,遼寧李女士稱,自己總價值15萬左右的包裹,被德邦快遞工作人員私自簽收后,直接送到了舊衣回收站粉碎,最終只能按保價賠付300元。李女士稱:“(德邦快遞)他們給出的回答是這個快遞員當時沒有看這個單號,直接把這個貨扔到了車上送了過去。”
李女士表示:“這些東西是我大學四年不停的畫漫畫打工省吃儉用攢錢買的,總價值15萬左右,而且,這些東西帶著我大學時期最美好的回憶,我最喜歡的漢服,首飾,手辦,都是絕版,是多少錢也無法賠償的東西。”“而德邦沒有任何道歉,并且告訴我只能按保價賠付300元……”
此事不斷發酵后,德邦快遞發布聲明稱:經核查,快遞員并未侵占消費者的物品,事發網點目前在與當地一家舊衣回收機構合作,李女士的包裹與回收舊衣的包裹相似,快遞員在分揀因人為操作導致誤投遞。截至19日12點,已找回4公斤物品。
德邦快遞稱其是直營管理模式,快遞員即代表公司,快遞員操作的過錯亦是公司的責任,故公司將承擔相關損失。并表示此次事件暴露出公司管理流程及業務細節等問題。即日起,德邦快遞將在全國展開為期一周的整改培訓,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快件丟失賠償糾紛頻發
跟李女士有同樣遭遇的還有江蘇宿遷的趙先生一家,趙先生女兒她花了278元快遞費寄了三個包裹,快遞單尾號分別為001、002和003,其中兩個單號001、002的包裹裝的是被褥和衣服,單號003的是一個粉色行李箱,里面有畢業證、學位證書和筆記本、小電器等貴重物品,價值約為15000元。
結果003號包裹丟失,郵寄的畢業證、學位證書和筆記本等貴重物品丟失,價值約為15000元。據相關報道顯示:父女二人為了尋找快遞,到達廣州的交通食宿費用約4000多元;又到南京登報聲明畢業證、學位證遺失花費約1000元,總計損失在20000元左右。
而經過長達5個月的溝通,德邦快遞只表示愿意賠償1088元。
快遞賠償有鉆法律空子之嫌?
為什么價值幾千幾萬的快件物品丟失最終卻只能獲得運費的3倍賠償?諸如此類的經濟糾紛矛盾點最終還是落在理賠制度上。目前來看相關法律相對滯后,各個快遞公司的賠償標準制定權握在自己手中,難免有“即是運動員又是裁判”之嫌。
圖:韻達官網顯示遺失賠償限額
圖:百世快遞官網顯示賠償限額
筆者在德邦快遞官網未查詢到關于賠償制度的相關說明,而順豐、圓通、申通快遞官網只對保價賠償作以介紹(以上情況不排除設置過于隱蔽未能發現的可能)。韻達快遞官網顯示:未保價的物品遺失,按照物品的實際價格予以賠償,但最高不超過所收運費的3倍。百世快遞官網則顯示:未保價的物品,對月結客戶在不超過運費五倍的限額內,非月結客戶在不超過運費三倍的限額內賠償寄物損失比例賠償。
其實我們普遍看到所謂的“三倍賠償”,其實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但《郵政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快件的損失賠償,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即《合同法》和《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因此,如果消費者有證據能夠證明所投寄的貨物價值,即使沒購買保價也應獲原價賠償。
由此來看,快遞行業普遍指出的三倍賠償只是摘取了對自己有利的法律條款,對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條款則只字不提,而諸多快件丟失的賠償糾紛由于雙方對于快件價值判定標準不同最后演變為一場持久拉鋸戰,依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用戶維權非常艱難處于劣勢。
因此快遞行業在加強員工制度規范的同時,應及時修正賠償制度不合理的部分,爭取讓失主得到公正的賠償,同時避免居心叵測者漫天要價。相關法律法規也亟待完善。最后提醒廣大消費者,郵寄快件盡量選擇信譽較好的快遞企業,保存好運單等相關證據,如果發生類似快遞丟失情況,盡快以保留相關憑證向您所在的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以更好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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