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重新定義“包郵”:退換貨不在包郵范圍內!
來源: 編輯:vbeiyou 時間:2017-01-10 10:05人閱讀
每次購物時,店家的“包郵”標識也是消費者考慮的因素之一,只是步入新年,“包郵”的含義有了新變化。淘寶網對《淘寶規則》中“包郵”及“限制買家行為”的相關規則做出了公示通知,對“包郵”進行了全新定義,而“限制買家行為”也進行了改動。
可以看出,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淘寶對“包郵”的范圍進行了界定,之前淘寶表示賣家需承擔對所售產品在大陸地區首次發貨的運費,而現在,新規將大陸地區變成指定地區,日常網購過程中,新疆、西藏等地區經常被淪為特殊區域,顯然新規給了賣家更加理所當然針對偏遠地區收運費的的理由。
此外,對于消費者經常產生的退換貨的運費爭議,更新后的《淘寶規則》給出了明確界定,表示包郵是指商家第一次發出時所產生的運費,包郵商品的退貨或者換貨所產生的費用,則需要參照《淘寶爭議處理規則》辦理。
這次新規還厘清了“首次”和“首重”之間的定義,《淘寶規則》明確表示,首次并不等于首重,公示規定,包郵商品無論其首重多少,賣家都應該承擔其全部首發運費。
顯然,對首重的定義界定有利于消費者,但是對“包郵”的補充對消費者并不友好,但是賣家可能會因此少些糾紛,因為對于很多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的網友來說,在價位不高的前提下,消費者會對商品中出現的小瑕疵會選擇隱忍的態度,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杜絕“惡意退貨”的網友,不知這一決策最終的執行結果會不會出現什么變數。
對待違規會員,淘寶的懲治力度加大,限制買家行為在禁止購買商品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兩項新措施:禁止淘寶會員收藏商品、添加購物車。
據了解,這次變更的新規則將會在2017年1月17日正式生效,希望新的一年里,更新后《淘寶規則》能夠給淘寶帶來實質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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