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汽車起訴一博主獲勝:被告需公開置頂道歉10天并賠償4萬
快科技11月19日消息,天眼查APP顯示,理想汽車與一博主的訴訟案近日判決,被告人被判公開置頂道歉10天,賠償4萬元并承擔2萬元的律師費。

法院公告內容如下:
原告北京車和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與被告于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作出(2024)京0491民初3437號民事判決書。
原告系“理想汽車”的品牌方;被告于某系微博"CyberEv_賽博”(UID:7606602981)的注冊者,截至2024年4月16日涉案賬號粉絲數量為20.2萬,視頻累計播放量為604.5萬,并認證為汽車博主。
被告通過涉案微博賬號CyberEv_賽博”(UID:7606602981)發布8篇博文,指向原告旗下理想汽車品牌,涉案博文中含有”為了掩蓋自己之前月訂單4萬的謊言,只能放出更多的謊言"、“積極拓展二手車商等B端渠道"、“平行出口和二手經銷商渠道”等內容。
此內容暗指理想汽車品牌采用平行出口等形式進行銷量造假,但被告提交的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原告存在對應的事實,故屬于誹謗,使公眾對理想汽車產生負面評價。
因此,被告對前述言論主觀上具有過錯,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權,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判決如下:
一、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被告于某在微博賬號"CyberEv_賽博”主頁置頂公開向原告北京車和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賠禮道歉,持續時間不少于10日,致歉內容須經本院審核;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將依據原告北京車和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申請,選擇在人民法院公告網刊登本判決書主要內容費用由被告于某承擔;
二、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被告于某賠償原告北京車和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濟損失40000元以及律師費20000元;
三、駁回原告北京車和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上述判決生效后,于某未履行致歉義務,北京車和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申請強制執行{案號:(2024)京0491執2563號}。現對上述判決主要內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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