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拉梅拉混動行駛中起火 保時捷未賠償被執行134萬
來源:快科技 編輯:非小米 時間:2024-05-14 11:54人閱讀
快科技5月14日消息,據國內媒體報道,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近日,保時捷(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134萬余元,執行法院為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
據該案件裁判文書顯示,2022年8月,一輛保時捷帕拉梅拉混動車型在廣州市白云區江景路,行駛過程中駕駛艙內突然著火,造成車身大面積受損。
機動車鑒定評估機構認為,引發火災的原因是事故車輛主駕駛座椅右側滑軌后端處電氣線路故障,屬于車輛生產質量瑕疵引發。
為此,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支公司作為原告,將保時捷(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經過審理,判決被告保時捷(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向原告賠償1265900元,以及支付鑒定費60060元和案件受理費16733.6元;
天眼查顯示,5月11日,保時捷(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因未履行此案義務,新增被執行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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