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類可以吃了 廣州辟謠:切勿以身試法!
來源:快科技 編輯:非小米 時間:2023-10-22 09:36人閱讀
近日,有自媒體謠傳“自3月1日起,可以吃蛇了”,也有多個自媒體推介加工銷售以蛇為食材的菜肴,引發一些餐飲企業和網友的關注。
對此,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表示:蛇類可以食用是謠言!
無論野生蛇還是養殖蛇,均尚未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目錄(2021版)》,各經營單位不得以蛇為食材加工餐食。
除蛇以外還有果子貍、竹鼠、野雞等陸生野生動物均不能食用。
林業和園林局提醒:摒棄“野味”滋補、獵奇炫耀的不健康的飲食觀念,堅決停止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
《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動物:
(一)野外環境中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和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二)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
(三)法律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違反《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食用野生動物的按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屬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對組織食用者處以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屬于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他非法律、法規保護的野生動物的,處野生動物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對組織食用者處以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公職人員違反本條例第二條規定,食用野生動物的,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處罰外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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