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L9“自動駕駛”高速路追尾 官方:車輛報警駕駛員未采取措施
來源:快科技 編輯:非小米 時間:2023-06-16 12:21人閱讀
6月16日消息,近日,浙江省高速公路交警總隊湖州支隊通報了一起高速追尾事故,事故發生在本月9日S14杭長高速江蘇方向泗安北出口不到1公里附近,一臺理想L9在“自動駕駛”時,與貨車發生追尾碰撞。
以下為“湖州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原文:
6月9日,S14杭長高速江蘇方向泗安北出口不到1公里附近發生了一起小車與貨車碰撞的事故,其中小車駕駛員倪某就開著“NOA自動輔助領航駕駛”。
六大隊民警在事故調查中,通過調取小車行車記錄儀和EDR發現,貨車駕駛員桑某因超車從第二車道變更到第一車道,但錯估了與后方小車的車距。
1秒后,小車識別到了危情,發出警報,但車輛未自動采取任何措施,駕駛員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再2秒后,小車以117公里的時速撞上了貨車左后部,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傷,小車上三名乘客受傷。
民警最終判定,貨車駕駛員因變更車道承擔事故的主要原因,小車駕駛員國分心駕駛且制動不當是加重事故后果的次要原因。
在回應媒體采訪時,理想表示,理想汽車已明確向用戶告知《《理想L9輔助駕駛系統用前必讀》,該文件在“自適應巡航和車道保持輔助”的第4條載明:功能可能無法對近距離或快速切入本車前方的車輛做出及時的制動和減速。
在“前方碰撞預警和緊急制動”的第1條第2句載明:對于移動的貨車和小車,自動緊急制動功能在車速8-100km/h工作。
“涉案事故發生時,車輛行駛速度已經超出車輛輔助駕駛自動緊急制動的工作范圍,駕駛員因未按告知內容操作引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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