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十二部門發文,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
藍鯨教育12月14日訊,日前,教育部辦公廳等十二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切實鞏固校外培訓治理成果,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
《意見》指出,到2023年6月,各地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問題預防機制、發現機制、查處機制基本建立,部門和地區協同聯動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隱形變異違規培訓態勢得到較好控制。到2024年6月,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的長效機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態勢持續向好,隱形變異培訓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確保"雙減"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意見》提出要健全預防體系,切實減少違規行為發生。其中,對于重點場所和重點網站加強防控,充分發揮社區(村)的綜合管理功能,將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納入社區街道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減少違規培訓發生。構建街道(鄉鎮)、社區(村)動態排查機制,建立包保責任制,防止隱匿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開展違規培訓。強化房屋產權人、受委托管理單位的管理責任,明確不得將房屋租借給無資質機構或個人開展校外培訓,并依托樓長開展網格巡查,防范在商務樓宇和出租房屋發生違規培訓。加強對招聘網站、家教網等的監管,禁止發布"一對一""眾籌私教""家庭教師"等校外培訓招聘需求信息。嚴格執行校外培訓廣告管控有關要求,禁止發布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
對于重點機構和人員,各地要綜合研判分析本地區可能開展違規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類型,建立防范違規的重點機構和個人清單。對轉型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加強跟進指導,鼓勵給予政策支持,幫助機構實現轉型發展。緊盯托管服務、違規組織競賽、中高考志愿填報咨詢等相關機構,加大招生入學等重要節點的提醒提示和檢查巡查。禁止家政服務企業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嚴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為。進一步加大專項整治力度,教育引導中小學在職教師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規范從教行為,自覺拒絕有償補課和參與違規培訓。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裁減人員的就業幫扶,依托行業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加強崗位籌集,多渠道提供就業服務。
對于學生家長,《意見》要求加強教育引導。
排查方面,《意見》顯示,完善多部門聯合開展的明查暗訪工作機制,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通過"日查+夜查""聯檢+抽檢"等形式,定期開展拉網式巡查檢查。抓住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時間節點,部署排查檢查和專項治理。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管控排查。聚焦機構和個人以"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眾籌私教"以及各類冬夏令營等名義違規開展培訓、面向3—6歲學齡前兒童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違規開展普通高中階段學科類培訓、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等重點問題開展排查整治。根據違規培訓情況、投訴舉報情況建立違規排查重點機構和個人臺賬,強化摸排跟蹤和巡查檢查,及時入賬出賬,做好動態管理。
同時《意見》還要求持續開展線上巡查。對取得線上培訓資質的線上機構以及曾出現違規培訓問題的主體開展巡查。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巡查標準,開展全國巡查,指導處置全國性違規問題。各省份按照相應標準開展本地巡查,及時處置違規問題,定期報送全國性違規線索。動態調整巡查對象,運用智能巡查手段,加大對違規多發對象的巡查力度。嚴查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上培訓、線下培訓機構違規開展線上培訓、境外網絡平臺針對境內中小學生開展線上學科類培訓等行為。
此外,《意見》要強調暢通監督舉報渠道。
對于違規行為,《意見》要求,對違規培訓至少每季度公開曝光一次,不斷加強警示震懾。將違規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列入黑名單,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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