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可作為證據
來源: 編輯:vbeiyou 時間:2019-12-27 08:43人閱讀
非常在線2019年12月27日消息 ?據“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7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據規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此消息一出迅速登上微博熱搜,引起熱議。
據悉,該決定十四條規定,電子數據包括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網友們也對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認為“網絡并非法外之地,謹言慎行為宜”,還有的為此舉點贊“電子數據可以作為訴訟判決證據了,與時俱進的司法實踐”,甚至有網友直接聯想到了網絡暴力,認為這是給網絡暴力或者詐騙著增添了一項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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