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名大學生借“校園貸”反被告!究竟是誰之責?
非常在線 2018年7月9日消息 近日,一篇南國早報《借“校園貸”買高檔手機 400多名大學生成被告》的報道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按常理來講,大學生一般都是作為校園貸的受害者出現,而近期卻成了被告。那么大學生和網貸機構雙方間究竟誰是過錯方呢?
據南國早報報道,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400多名大學生,通過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借錢買高檔手機后,卻還不起錢,最終成為被告。
該事件經曝光后,引起了輿論關注。不少網友指責大學生巨嬰、逃避責任、借錢享受等等,而網貸機構則成了“受害者”。該事件的責任方究竟是誰?經過事件的發酵后,慢慢明晰。
根據南國早報的報道,今年上半年,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陸續受理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訴高校學生借款合同糾紛案件,400多名大學生成被告。
據主辦該案的黃支革法官介紹,這批“校園貸”是大學生通過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的“704校花”業務接待,從借款合同看,每個案件借款金額在7000元左右,大都拿來買高檔手機。因手機到手后,這些大學生沒有還錢,從而成為被告。
為保障被告大學生的合法權益,6月初,主辦法官和原告方專門趕赴貴州貴陽市兩所高校,找到20名被告大學生,希望他們參加座談會,協商還錢。令人遺憾的是,沒有一人愿意參加。主辦法官只好和高校老師溝通,但只有3名大學生選擇和解,并一次性歸還了借款。
報道稱,這3名大學生表示,收到法院傳票后,被起訴的大學生專門成立了QQ群!他們認為,國家打擊高利貸、非法放貸,而這個“校園貸”是非法放貸,所以他們借的錢可以不用還。
但據《社會與法》頻道對該案的報道中顯示,其主辦法官認為,就目前的材料來看,該校園貸并不存在違法之處,法院為學生爭取的調解條件依然有效。法官還表示,待法院對案件做出判決后,判決一旦生效,該貸款公司一定會申請強制執行。屆時,如果學生們繼續無視生效判決和法院執行,將會面臨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不利局面。
事件經過梳理,目前眾多矛頭似乎已經指向大學生。但大學生卻并不認同,認為他們是被“704校花”騙了,并非故意不還款,網絡上對他們的指責有失偏頗。
公開信息顯示,“704校花”是廣西柒零肆金融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704公司)推出的一款“兼職換購”產品,為在校大學生提供貸款及商品分期換購,大學生通過兼職或現金還款等方式還貸。
證券時報獲得的一份《柒零肆個人借款及商品分期使用合同》顯示:
甲方(即大學生)向乙方(即704)取得的分期商品總額為5610元,甲方通過兼職方式取得報酬,兼職還款期限為1年,甲方每月需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和管理費61元,每期償還借款及其余費用合計529元。甲方如有逾期需要支付借款本金的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給乙方。按照約定,甲方每個月需完成41個小時的兼職,工時費是13元/小時。
從合同上來看,似乎很合理。但實際上卻出現很多問題。一是704校花平臺提供的兼職非常少,很難搶到,這導致很多學生只得現金還款;二是704公司推出一款APP,要求通過APP還款,但該APP存在一系列技術問題,如還款了仍顯示逾期、無法充值還款等;三是違約通知不及時,有的人可能少還了幾塊錢,但是704公司兩個月后才通知,導致違約金非常高,因為是按照本金的千分之二來計算違約金。四是暴力催收,包括潑油漆、到學校撒傳單、騷擾家長等。
催收員在貼吧發布的催收圖片
事實上,早在2016年長沙晚報便報道了一起704校花“兼職換購”引發的爭議。
報道中,一名女大學生因當年5月320元沒能及時還上,最后到到當年11月被要求還款近4000元。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工作人員曾表示她之前的賬單已經結清。
事件發展至今,目前,704校花”業務已經被國家叫停,704公司處于追債階段。而據澎湃新聞報道,與704公司曾有合作的柳州銀行已經暫停“704校花”的貸款業務。從事件的始末來看,涉事雙方或都有責任,至于案件究竟會如何審理,還尚待考究。
本站所有文章、數據、圖片均來自互聯網,一切版權均歸源網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權益請來信告知我們刪除。郵箱:business@qudong.com